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報告正文
第一節(jié)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會、監(jiān)事會及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審議本次季報的董事會會議。
公司負責人周曉光、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胡華龍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胡華龍聲明: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節(jié) 主要財務數(shù)據(jù)及股東變化
一、主要會計數(shù)據(jù)和財務指標
公司是否因會計政策變更及會計差錯更正等追溯調整或重述以前年度會計數(shù)據(jù)
□ 是 √ 否
對公司根據(jù)《公開發(fā)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界定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以及把《公開發(fā)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中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項目,應說明原因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將根據(jù)《公開發(fā)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定義、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項目的情形。
二、報告期末股東總數(shù)及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1、普通股股東和表決權恢復的優(yōu)先股股東數(shù)量及前10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東、前10名無限售條件普通股股東在報告期內是否進行約定購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東、前10名無限售條件普通股股東在報告期內未進行約定購回交易。
2、公司優(yōu)先股股東總數(shù)及前10名優(yōu)先股股東持股情況表
□ 適用 √ 不適用
第三節(jié) 重要事項
一、報告期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發(fā)生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 適用 □ 不適用
(一)資產負債表項目變動情況及原因:
1、報告期末,貨幣資金科目較期初增加266.04%,主要是由于公司完成重大資產重組及發(fā)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配套資金到賬導致貨幣資金增加;
2、報告期末,應收賬款科目較期初增加927.78%,主要是由于公司完成重大資產重組且構成反向購買導致合并范圍增加及房地產應收銷售款增加;
3、報告期末,預付款項科目較期初增加991.17%,主要是由于公司完成重大資產重組且構成反向購買導致合并范圍增加及預付土地款增加;
4、報告期末,存貨科目較期初增加21.25%,主要是由于公司完成重大資產重組且構成反向購買導致合并范圍增加及房地產項目開發(fā)投入增加;
5、報告期末,固定資產科目較期初增加5298.95%,主要是由于公司完成重大資產重組且構成反向購買導致合并范圍增加;
6、報告期末,無形資產科目較期初增加228.11%,主要是由于公司完成重大資產重組且構成反向購買導致合并范圍增加;
7、報告期末,短期借款科目較期初增加110.95%,主要是銀行貸款增加;
8、報告期末,其他應付款科目較期初增加316.67%,主要是由于公司完成重大資產重組且構成反向購買導致合并范圍增加及應付新光集團款項增加。
9、報告期末,長期借款科目較期初增加69.92%,主要是金融機構借款增加所致。
(二)利潤表年報期初至報告期末變動情況及原因:
1、年報期初至報告期末,營業(yè)收入同比上升62.31%,主要是由于公司完成重大資產重組且構成反向購買導致合并范圍增加及房地產業(yè)務銷售收入增加;
2、年報期初至報告期末,營業(yè)稅金及附加同比上升24.98%,主要是由于公司完成重大資產重組且構成反向購買導致合并范圍增加及房地產收入增加而導致的相應稅金增加;
3、年報期初至報告期末,銷售費用同比上升71.14%,主要是由于公司完成重大資產重組且構成反向購買導致合并范圍增加及子公司東陽新光太平洋實業(yè)有限公司由籌建轉入正常經營狀態(tài),其銷售費用增加;
4、年報期初至報告期末,管理費用同比上升113.43%,主要是由于公司完成重大資產重組且構成反向購買導致合并范圍增加及子公司東陽新光太平洋實業(yè)有限公司由籌建轉入正常經營狀態(tài),其管理費用增加;
5、年報期初至報告期末,財務費用同比上升166.65%,主要是非資本化貸款利息增加;
6、年報期初至報告期末,所得稅費用較同期上升230.66%,主要是由于公司完成重大資產重組且構成反向購買導致合并范圍增加及稅前凈利潤增加導致所得稅增加;
(三)現(xiàn)金流量表項目變動情況及原因:
1、年報期初到報告期末,經營活動產生的現(xiàn)金流量凈額同比下降234.33%,主要是由于房產開發(fā)投入增加,導致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xiàn)金上升及支付的各項稅費增加;
2、年報期初到報告期末,投資活動產生的現(xiàn)金流量凈額同比下增加31.08%,主要是由于在建工程投資減少,導致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付的現(xiàn)金減少;
3、年報期初到報告期末,籌資活動產生的現(xiàn)金流量凈額同比增加182.61%,主要是由于本期發(fā)行股份,收到募集配套資金所致 。
二、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對外披露了《馬鞍山方圓回轉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發(fā)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lián)交易報告書(草案)》。公司本次發(fā)行股份購買資產的交易對方為新光集團及自然人虞云新。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光集團將成為公司控股股東,自然人周曉光、虞云新夫婦將成為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三、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其他關聯(lián)方在報告期內履行完畢及截至報告期末尚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四、對2016年度經營業(yè)績的預計
五、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
□ 適用 √ 不適用
六、違規(guī)對外擔保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無違規(guī)對外擔保情況。
七、控股股東及其關聯(lián)方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占用資金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lián)方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占用資金。
八、報告期內接待調研、溝通、采訪等活動登記表
√ 適用 □ 不適用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曉光
2016年10月27日